医院拒绝对离世女大学生道歉 律师解读维权途径
近年来,医患纠纷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据中国医院协会统计,2022年全国医疗纠纷案件超过10万起,其中因医疗过错导致的死亡案例占比高达23%。尤其当年轻生命因医疗事故陨落时,家属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常常面临医院冷漠对待、推诿责任的二次伤害。近日"医院拒绝对离世女大学生道歉"事件持续发酵,涉事三甲医院在医疗鉴定确认存在过错后仍拒不道歉的态度,引发舆论哗然。这起典型案例折射出当前医疗纠纷中患者维权的现实困境,当制度保障缺位时,受害者家属该如何依法维护权益?
医疗事故维权的法律依据与程序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维权第一步是立即封存病历资料,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病历封存可以防止关键证据被篡改。第二步需在患者死亡后15日内申请尸检,这是确定死亡原因的关键程序。第三步是委托市级以上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案中正是鉴定结果确认医院存在"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新修订的《民法典》第1218条特别强调,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可直接推定其有过错。
医院拒不道歉的法律性质与后果
涉事医院拒绝道歉的行为涉及多重法律责任。从民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第995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赔礼道歉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形式。行政责任方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47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拒不履行调解、判决的,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更严重的是,若医院故意销毁、篡改病历,根据《刑法》第307条可能涉嫌伪证罪。实践中,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医院负责人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路径
除诉讼途径外,医患纠纷还有多种法定解决渠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其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医调委调解成功率超过85%。对于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的纠纷,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其鉴定意见在诉讼中具有较高证明力。近年来,部分省市试点"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通过保险机制快速理赔。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卫健委推行"投诉即受理"制度,患者可通过12320卫生热线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在这起女大学生医疗纠纷案中,家属已向当地卫健委递交行政投诉材料,同时准备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87万元。法律专家建议,类似案件应注意收集医务人员执业资质、医疗器械合格证明、用药记录等关键证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证据保全。随着《医师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实施,患者维权正获得越来越完善的法律支撑,但如何让法律规定真正落地,仍需要医疗机构、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