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去年新录用公务员八成非“双一流”毕业,充分体现公开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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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近年来,湖南省通过公务员招考,不拘一格选拔各方面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2024年全省新录用公务员12000多名,其中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人员有9900多名,占比82.5%,充分体现公务员招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

湖南省人社厅介绍,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中组发〔2019〕21号)和《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组发〔2020〕3号)关于“报考公务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的要求,结合湖南省实际,指导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合理确定招录职位学历条件。2025年该省公务员“四级联考”中,94.3%的职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7%的职位要求大学专科或高中、中专学历。

湖南在每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实施方案和申报计划的通知中明确,“招录机关要科学设置职位学历条件,不得对学历性质进行限制”“凡不能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且未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一律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招考公告也明确“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可以报考任一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答复称,自2007年以来,湖南省在公务员招考中,从未设置“全日制学历”“985、211高校毕业”等限制性条件。

此次,湖南省人社厅还介绍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情况。例如,《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规定,招聘方案应根据岗位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不得针对特定对象“量身定制”招聘条件。招聘条件中的专业设置应从宽掌握,同一岗位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专业,也可以按学科大类设置专业。湖南坚持以用为本的学历要求。学历设置坚持以用为本,防止学历歧视和盲目追求高学历。从2021年起,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对于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湖南省人社厅透露,近3年,省属监管企业共招聘高校毕业生14783人,其中2022届高校毕业生4746人、2023届高校毕业生5116人、2024届高校毕业生4921人。湖南开发建设了国资国企人才和就业服务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湘聚国企”,要求省属监管企业和市州监管企业所有人才服务和就业招聘信息均需在“湘聚国企”平台审核后对外公开发布,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省市国资委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萝卜招聘、暗箱操作,进一步推动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在答复函最后,湖南省人社厅表示,将充分吸纳委员对用人评价改革提出的一系列宝贵意见和建议,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确保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