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提前复工被公司要求返还生育津贴,这合法吗?律师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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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胎政策的全面放开,职场女性的权益保障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焦点。近日,一则"女子提前复工被公司要求返还生育津贴"的新闻引发热议,不少职场妈妈担忧:产假未休完就返岗,公司能要求退还生育津贴吗?这一事件折射出当前职场女性在生育权益保障上的困境,也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对生育保险政策的误解。究竟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劳动者的权益边界在哪里?

生育津贴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制度对女职工因生育中断工作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补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意味着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障权益,而非企业给予的"福利"或"工资补贴"。

提前复工是否影响津贴领取权

法律并未禁止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自愿提前返岗工作,但明确规定这不得影响其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强调,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复工属于女职工对自身休息权的处分,不能成为扣减生育津贴的理由。实践中,生育津贴发放与是否实际休假并无直接关联。

企业要求返还津贴的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要求返还生育津贴的行为涉嫌违法。生育津贴支付主体是社保基金,企业只是代发机构,无权要求职工返还。若企业以"未休完产假"为由克扣津贴,实质上构成了工资拖欠。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允许企业与职工协商支付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差额,但这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且不能影响法定生育津贴的足额发放。

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如何维权

遭遇企业不当要求时,女职工可首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企业支付被扣减的生育津贴及赔偿金。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生育津贴发放记录、企业要求返还的通知等证据。部分地区妇联组织也设有女职工维权岗,可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企业合规管理应注意哪些要点

用人单位应当正确认识生育津贴的法律属性,区分企业工资与社保待遇的界限。人力资源部门需加强政策培训,避免将生育津贴与企业福利混为一谈。在女职工提前复工情况下,企业可与其协商工作安排,但必须确保生育津贴全额发放。建议企业建立专门的生育保险申领流程,定期核查社保缴纳情况,防范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