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1万元。
同时,赵某(时任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对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万元;丁某娟(时任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对馆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