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纪念活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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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各类纪念活动的增多,活动标识的滥用和篡改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商家为蹭热点,擅自修改标识用于商业宣传;部分自媒体为博眼球,对标识进行二次创作传播。这种行为不仅侵犯知识产权,更严重损害了纪念活动的严肃性和社会价值。近日,有关部门发布重要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纪念活动标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纪念活动标识的法律保护现状

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对纪念活动标识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以建党百年标识为例,中央宣传部曾专门发布公告明确其使用规范。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监管盲区。部分企业将标识变形后印制在商品包装上,某些网络平台用户随意修改标识元素制作表情包。这些行为已涉嫌违法,但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给执法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擅自改动标识的社会危害性

改动纪念活动标识绝非简单的创意行为。历史经验表明,当南京大屠杀纪念标识被商家魔改成促销海报时,伤害的是民族情感;当抗疫纪念标志被篡改为娱乐素材时,消解的是全民抗疫的集体记忆。更严重的是,某些境外势力会利用被篡改的标识进行恶意传播,扭曲历史事实。这些行为都在无形中消蚀着社会共识和价值底线。

规范标识使用的多方协同机制

要根治标识滥用问题,需要建立多方参与的立体防护网。网络平台应当完善审核机制,对违规使用标识的内容及时下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整治商业领域的侵权行为;教育系统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公众对纪念标识的敬畏之心。某地法院近期判决的"烈士纪念标识侵权案"就彰显了司法保护的力度,侵权企业被判处高额赔偿并公开道歉。

保护纪念活动标识的严肃性,本质上是对集体记忆的守护。当每个社会成员都能自觉尊重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符号时,我们才能更好地传承历史、凝聚共识。有关部门此次发布的通知,既划出了行为红线,也提醒着我们:有些符号不容娱乐化,有些记忆不该被消解。